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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计划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



工通装函〔2023〕53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推进《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推动智能检测装备创新和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现组织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一)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二)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三)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征集要求

(一)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参考《行动计划》和《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通过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推荐,择优把关,按优先顺序填写《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12月20日前,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2)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ic@instrnet.com,并将材料纸质版1份寄送至联系地址。中央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第三方机构遴选,建立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项目库,为后续分类施策提供依据。对于技术就绪度较高,达到工程样机、小批量生产、推广应用阶段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到首台(套)保险补偿,加强供需对接、宣传推广;对于技术就绪度较低,处于方案设计、试验验证、初样样机等阶段的创新产品,着力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化研发、应用迭代,尽快突破关键技术、形成供给能力。

附件:

1.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

2.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3年11月13日

温馨提示

查阅“附件1—2”,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往期回顾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故隐患自查核查排查督查调查验查责任“六查”倒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图解: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工信部印发《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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